
编制日期:2025年07月11日
送出日期:2025年07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兴业先进制造混合发起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24729
式
兴业先进制造混合发起
基金简称A 基金代码A 024729
式A
兴业先进制造混合发起
基金简称C 基金代码C 024730
式C
基金管理人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
基金合同生效日 暂未上市
市日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董令飞 2021年01月01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
其他 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备注 本基金类型为混合型(偏股混合型)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该部分内容基金投资者可通过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先进制造主题相关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
投资目标
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
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
投资范围
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政
府支持机构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
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进制造主题相关股票(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
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把握宏观经济和投资市场的变化趋势,动态调整投资组合比例,自
上而下配置资产,有效分散风险,力求获取超额收益。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
主要投资策略
资策略;(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5)债券类资产投资策略;(6)可转换
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8)衍生品投资
策略
中证高端制造主题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率×2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
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
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兴业先进制造混合发起式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认购费
M≥500万 1000.00元/笔
M申购费(前 100万≤M收费) 300万≤M M≥500万 1000.00元/笔
N赎回费
N≥180天 0.00%
兴业先进制造混合发起式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赎回费 7天≤N N≥30天 0.00%
认购费C:C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
申购费C: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元) 收取方
别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
务费C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实际
其他费
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费用类别详见本 相关服务机构
用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
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承担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
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另外,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
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或拨打客服热线4000095561咨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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